2011年12月1日起,中国检验检疫部门对中国出口到伊朗的法检目录内的工业产品开始实施装运前检验。主要检验其质量,监装,不包括核价。
2012年1月1日起,伊方将凭中国各地进出口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装运前的检验证书对进口伊朗的货物进行放行。
望有关部门注意。(这是我国继出口到埃塞俄比亚,塞拉利昂,埃及等国的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第4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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