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将商品可能引发的任何风险告知相关监管机构。
3) 与市场监管机构合作,包括确保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纠正商品的不合规问题。
4) 定期检查技术文件、商品和制造商信息、产品说明和安全信息是否合规。
5) 按照相关机构要求,向其提供执行过检查的证据或记录。
6) 需要在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包裹或随附文件上显示欧盟负责人的联系信息,包括邮政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URL。
五、如何注册欧盟负责人
1、贵司如果是品牌所有者,可以考虑以下选项:
1)如果在欧盟设有子公司或者已有欧盟进口商,那么就可以指定他们为商品负责人。
2)贵司使用的商品检测实验室或认证公司可能会提供负责人服务。
2、如果贵司是《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 所监管商品的转销商,建议尽快联系上游供应商,以获取负责人的详细联系信息。
六、规则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