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 A 是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截至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一共有38个,分别是
欧盟27国(即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土耳其、日本、挪威、新西兰、瑞士、
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
白俄罗斯、乌克兰、
哈萨克斯坦, (东盟和智力自由贸易区通用证书不计算在内)。出口到以上国家的货物,出具FORM A的,进口关税按照优惠关税税率征收!
FORM B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9月1日起签发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
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FORM E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有"FORM E"出口6国减税 只要签发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实书(简称FORME),出口到新加坡、泰国、印尼等东盟六国的货物可享受优惠进口国关税待遇,平均减税幅度达5%。记者近日了解到,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这个“游戏新规则”不太了解,从中获益的企业不多。 据了解,2005年7月,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减税计划正式启动,中国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六国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我国货物出口到上述国家,凡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只要签发了FORME证书,相当于有了一个“经济护照”,该批货物就能够享受更优惠的进口国关税待遇,平均减税幅度可达5%。
FORM P《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C/O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